軟土主要是由天然含水量大、壓縮性高、承載能力低的淤泥沉積物及少量腐殖質(zhì)所組成的土。對淤泥的解釋是,在靜水或緩慢的流水環(huán)境中沉積并含有機質(zhì)的細粒土,其天然含水量大于液限,天然孔隙比大于1.5;當天然孔隙比小于1.5而大于1.0時稱為淤泥質(zhì)土。對于泥碳的解釋是,喜水植物遺體在缺氧條件下,經(jīng)緩慢分解而形成的泥沼覆蓋層。其特點是持水性大,密度較小
在鉆孔灌注樁中,常埋設護筒來定位需要鉆的樁位。
護筒的制作和埋設的要求
一、護筒制作應符合設計要求,設計無要求時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護筒可采用鋼板制作,也可采用鋼筋混凝土制作。制作成型的護筒應滿足鉆孔方式對護筒剛度和強度要求。鋼護筒適用于各種施工條件,安全性高,可多次使用。鋼筋混凝土護筒可在水深不大的鉆孔中使用。
護筒厚度根據(jù)護筒制作材料、孔位水文地質(zhì)條件、施工方法和設計樁徑、護筒、埋深和埋設方法等條件綜合選定,必要時應通過計算確定。一般鉆孔樁施工鋼護筒厚度宜采用6-12mm,鋼筋混凝土護筒宜地基基礎下沉處理采用8-10cm。
護筒內(nèi)徑應適當大于設計樁徑,具體數(shù)值應排水排水板價格根據(jù)采用的鉆機類型來確定。
二、護筒埋置深度應符合設計要求,設計無要求時,埋置深度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1.旱地或淺水埋設護筒時,對于不透水底層,埋深宜為護筒外徑的1.0-1.5倍,但不得少于1.0m;對于砂土和粉土等透水底層埋設深度同上,但宜用不透水土換填至護筒刃腳下不少于0.5m,換填直徑應超出護筒直徑0.5-1.0m。
2.深水及河床軟土、淤塑料排水板圖泥層較厚處,護筒底刃腳應深入不透水層中;無不透水層時,應進入大礫石、卵石層內(nèi)0.5-1.0m。
3.有沖刷影響的河床,護筒底刃腳宜進入一般沖刷線以下不少于1.0m。局部沖刷影響嚴重的河床,護筒底刃腳應進入局部沖刷線以下不少于1.0m。
4.季節(jié)性凍土地區(qū),護筒底刃腳應深入到冰凍線以下未凍土層中不少于0.5m;多年凍土地區(qū),護筒底刃腳應深入多年凍土層中不少于0.5m。
三、護筒埋設應符合以下規(guī)定:
1.旱地或水深小于3m且筑島底無軟弱土層時,護筒可采用明挖埋設法,護筒底部和四周所填黏質(zhì)土必須分層夯實。
2.筒身小于3m,筑島底部淤泥和軟土不厚時,可采用明挖埋設方法;筑島底部淤泥和軟土較厚時應采用長護筒筒內(nèi)除土,壓重、振動、錘擊沉入,沉入時應嚴格控制平面位置、豎向傾斜和護筒連接質(zhì)量。
3.在水深大于3m以上的水域沉入護筒應利用工作平臺和導向架輔助,采用振動、錘擊、射水等方法沉入。
4.護筒頂面宜高出施工水位或地下水位2m,并高出施工地面0.5m,其高度尚應滿足孔內(nèi)泥漿面高度的要求。
5.沉設到位的護筒,頂面允許偏差為50mm,傾斜度允許偏差為1%。
四、多節(jié)護環(huán)保蓄排水板筒連接時,接縫處應牢固、不漏水,筒內(nèi)連接處應無突出物。
五、鉆孔、吊放鋼筋籠及澆注水下混凝土過程中不得撞擊護筒。
當利用護筒固定鋼筋籠和支撐澆注漏斗時,應采取可靠措施,防止護筒下沉、上浮或破壞。